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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1-04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参加人员

1、112人(有效期2013.6.10——2016.6.9)

2、609人(有效期2014.6.10——2017.6.9)


    二、重大疾病类型

包括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重要器官移植、白血病、颅内原发肿瘤手术、严重烧(烫)伤、截瘫、多个肢体缺失、严重运动神经元病等 11 类重大疾病。

下列情况除外:(1)在参加前已经或曾经患本计划所列疾病的任何一种或多种;(2)故意隐瞒、伪造或篡改病史、病历以及其他各种欺骗行为;(3)医院误诊;(4)因酗酒、吸毒、艾滋病、滥用药物、故意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所致;(5)由其他疾病转移致所致;(6)因医疗事故所致;(7)原子能或核能装置的污染或辐射所致。


   三、申请互助金救助的程序

 1、凡参加互助计划的人员在参加时段内患重大疾病时,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校工会报案(联系电话:27486602748662),校工会及时报省教育工会,逾期不予办理。

   2、患重大疾病的会员,到县级以上医院就诊、治疗,办理救助和慰问金时,必须交县级以上医院门诊、住院、出院病历以及(X 光片、CT 片)诊断书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及病历封页)和本人身份证,由校工会审查并负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