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字〔2015〕12号
关于继续开展“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为缓解在职女职工患病导致的家庭困难,增强安全感和自信心,根据省教育工会有关文件精神,院工会决定继续在全院工会会员中开展互助互济活动。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活动宗旨
互助保障活动以扶危济困为宗旨,坚持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二、参加方式和对象
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面向我院全体工会女会员。
三、互助保障计划种类和范围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包括原发性子宫颈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子宫肉瘤、原发性输卵管恶性肿瘤、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外阴癌、阴道癌、原发性卵巢癌、绒毛膜癌等8类重大疾病。
四、互助保障计划周期和互助金来源
1、“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以二年为一个周期(本次周期为2015年6月10日—2017年6月9日)。
2、“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每份应缴纳互助费36元,省教育工会补助15元,院工会补助15元,个人出6元。
3、如果个人不愿意缴纳互助费,视为自动放弃。
五、互助金的管理和使用
1.互助金交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安徽办事处统一管理、使用。主要用于救助患特殊疾病的互助会会员。
2.凡参加互助会的会员在参加时段内诊断为特殊疾病时,必须在三天内(节假日顺延)向院工会报案(电话号码为2748662),院工会及时报省教育工会,逾期不予办理。
六、申请互助金救助的程序
患有特殊疾病的会员在办理救助和慰问金时,必须交县级以上医院门诊、住院、出院病历以及(X光片、CT片)诊断书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及病历封页)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院工会审查并负责办理。
七、报名办法、时间和相关说明
各分会统一将参加互助互济人员的名单、互助费及身份证复印件(第一次办理的会员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于5月24日前送交院工会,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办理。
池州学院教育工会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