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工字〔2014〕14号
关于我校2014年度先进“教工小家”评选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开展评选先进“教工小家”活动是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综合性考核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教职工权益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我校的建设“教工小家”活动,使建家工作常建常新,不断提高水平,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广大教职工信赖民主之家、温馨之家、和谐之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对2014年度先进教工小家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先进“教工小家”评比程序和奖励办法
1.建立自查自评制度。申报分工会必须认真对照《池州学院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暂行办法》(详见附件)的各项内容逐条进行评议,符合申报条件的,经分工会研究,所属基层党组织同意后,由分工会向校工会申报,申报时应递交:参选先进“教工小家”申请、“建家”考核支撑材料。校工会将对申报分工会进行考核验收。
2.校工会对获得先进“教工小家”的分工会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鼓励。
二、工作安排:
1.申报阶段:自即日起,各分工会要对照条件进行研究并向基层党组织汇报,决定是否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19日。
2.自评阶段:申报单位对照条件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材料报校工会。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12月19日。
3.考核、验收阶段:自收到分工会申报材料起,校工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评选并到申报单位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再召开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是否授予先进“教工小家”,并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特此通知
池州学院教育工会
2014年12月8日
附件:池州学院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暂行办法
池州学院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院分工会工作,调动全院各分工会及分工会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我院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院工会特制定我院分工会量化考核暂行办法。
1、分工会工作得到同级党政组织高度重视,每次开展活动都有经费支持的加15分。
2、按时参加院工会召开的各类会议,被通知人员按时参加的加5分/次,迟到的加3分/次,代会的相应减1分,缺席的0分。最高不超过40分。
3、按时完成院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的,加5分/项(文体活动除外,在下面单独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
4、分工会各种报表、计划、总结等,按时上交的加5分/次,年终总结按时上交的加10分,过时或不交的0分。最高不超过20分。
5、分工会建有一定规模的教工小家场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且制度上墙的加10分。
6、积极参加全院性的文体活动,根据活动规模大小分为大、中、小型,参加的分别加10分/次、8分/次、5分/次,不参加的0分;获奖的再按大、中、小分别第一名加15分、5分、3分;第二名加12分、3分、2分;第三名加10分、2分、1分;第四-六名以及优秀组织奖加8分、1分、0.5分。全年文体活动最高不超过95分。
大型活动:教工运动会;中型活动:各种球类(团体)比赛、多人跳绳比赛、拔河比赛以及各种团体比赛等;小型活动:棋牌类比赛以及各类个人比赛等。其中:大、中、小型活动每个分工会每项获奖加分分别最高不超过15分、5分、3分。
7、分工会积极主办各类活动,年终根据分工会提供的活动照片、新闻报道、总结等资料,每项活动加5分/次。最高不超过15分。
8、对院工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分工会,年终评优时适当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9、扎实开展工会工作的宣传报道,开设有分工会网页的加5分;为院工会网站供稿的加2分/篇,最高不超过10分。
10、积极参加工运理论研讨会并提交论文的加3分/篇,获奖按6分、4分、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