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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6-0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职工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大力弘扬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师德风范,根据省教育工会文件《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医德先进个人与师德医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皖教工〔2014〕92 号)精神,特组织开展我校师德先进个人评选的推荐活动。省教育工会将在今年第三十个教师节期间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医德先进个人135名,并从中选出20 名为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医德标兵。省教育工会分配给我校的师德先进个人名额为1 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师德先进个人的入选者应为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学校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职业修养,有奉献祖国、振兴民族的拼搏精神;有爱岗敬业、钻研进取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在岗位上不断学习,严谨治学,遵章守纪,以身作则,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2.专业功底扎实,教学理念先进,关爱学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精神;在推进素质教育、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争当人民满意的教师。

3.师德标兵除应具备以上条件外,事迹应更加突出,一般应是获得过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教职工。

三、评选办法

1.组织推荐。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由各分工会负责组织,各分工会要在所在部门党政的领导下面向全校推荐1 名候选人。推荐时需提交《池州学院评选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并于6 月13 日前送交校工会。

2.工会推选。校工会将在各分工会推荐的基础上,组织校工会委员投票推选3 名候选人报请校领导审定。

3.学校审定。根据申报的人员情况,确定1 名人选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工会。

四、工作要求

1.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参选对象以一线教职工为主。各分工会在推荐时,应向工作在一线的教师进行倾斜。

2.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校推荐上报先进个人前,要在本校进行公示。

3. 学校最终推荐上报的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包括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候选人个人150 字公示材料、800字事迹简介及3000 字详细事迹材料各一份,务必于2014 年6 月27日前,送达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

文件的形式发送到校工会邮箱。

特此通知

附:池州学院评选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2014年6月3日